一、借条是不是双方都要签字盖章
在通常的情形之下,借贷双方均签署并加盖印章的借据无疑更有助于确保双方权益的稳固以及借贷关系的明晰无误。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并非一定严格规定需要借贷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印章。若为借款人所提出的借据,那么借款人的签名或者加盖印章便足以证明其对借款事项的确切认知及愿意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对于出借方来说,其在借据上的签名或者加盖印章则可视为对出借资金这一行为的明确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是不是合同
借贷协议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之一。
显而易见,借款合同即是出借方(贷款人)借给借款方(借款人)一定金额的款项,在期满之际,借款人需要悉数偿还该笔借款,并且需按期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借款合同应以纸面文本形式订立,但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是不是过了两年就没用了
针对这一问题,总体而言,借条并不是说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借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通常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然而,若借条未对还款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催讨欠款,但需要给予债务人适当的准备时间。
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债权人维权,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诉讼时效已过,但若债务人出于自愿而履行债务,则该行为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此外,如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等等,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重新计算。
因此,我们无法仅凭两年这个时间点来简单地判定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借贷双方签署并盖章的借据能有效保障权益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不绝对要求双方共签共印。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即表明知晓借款并愿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签名或盖章则视为对出借资金的确认。这种方式灵活且能有效确立借贷关系的法律基础。